江苏淮安:“将功补过”!淮安两村民非法捕鱼不足5斤,被罚买500斤鱼苗恢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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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淮安将功补过鱼苗捕鱼江苏 2019-11-24 21:30:08
说起电鱼养鱼人都知道这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但有些人偏偏就是说不听!21日傍晚,寒风较大,在淮安区车桥镇蒋桥村,宽阔的头溪河

说起电鱼

养鱼人都知道这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但有些人偏偏就是说不听!

21日傍晚,寒风较大,在淮安区车桥镇蒋桥村,宽阔的头溪河水泛着涟漪,碧绿的河面隐藏生机。巴掌大的鲫鱼苗、脚掌大的鲤鱼苗活蹦乱跳,欢快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记者看到,在淮安区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放流现场,两位非法捕鱼者自行购买鱼苗恢复生态,这也成为我市首例违法捕捞者申请资源修复活动。

两位捕鱼者均于上月被执法人员查获

非法捕鱼不足五斤

据了解,2019年10月22日12时35分,在博里镇东南小学大桥西400米河里,当事人王某驾乘蓝色塑料小渔船,携带蓄电池1台、逆变器1台、电舀子1把,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被正在巡查的淮安区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现场登船检查发现,王某已使用电鱼的方法捕获了各类杂鱼,重量不足4斤。

2019年10月23日,13时40分,经群众举报,在淮安区施河镇于王村四组排水河里,有人用电鱼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14时10分,淮安区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任某驾乘蓝色塑料小渔船,携带蓄电池1台、逆变器1台、电舀子1把,经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检查勘验,发现任某已经捕获了小杂鱼5条,约有一斤。

据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李祥峰介绍,《淮安市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方案(试行)》于今年8月实施,根据方案,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渔业资源及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为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或赔偿责任,并按渔获物或非法所得10-20倍数量进行损害赔偿。

据了解,经执法人员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后,两名当事村民表示申请资源修复。成为我市非法捕捞者主动申请资源修复的首起案例。

记者在放流现场了解到,50米宽的头溪河连通大运河,在河边,两名非法捕鱼者共购买价值2000元,约有500斤、4000尾的鱼苗,整个过程持续近半小时。“以后再也不敢非法捕鱼了。”其中一名非法捕鱼者表示。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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